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①官名。商朝始置。甲骨文中数见“在某卫”之辞,即为商王派驻在殷都以外某地戍卫的武官。②行政区域。周朝置。指京畿以外五等地区。周制: 天子所居千里曰坼,其外每五百里为一服,有五服(分五等)、九服 (分九等)之别。③周朝诸侯国之名称。即卫国。④军事编制。隋、唐均置十六卫,各设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唐德宗贞元二年 (786) 又各置上将军一人。统领府兵及掌管门禁、侍卫之事。明朝亦置,分京卫、外卫。京卫或隶于五军都督府,或直隶于皇帝。外卫分设于各要害地区,上领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而隶于五军都督府。每卫凡五千六百人。设指挥一人,同知二人,佥事四人,镇抚司镇抚二人。其属经历司经历、知事、吏目、仓大使、副使各一人。所辖千户所,多少不等。由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中考选其有才能者任掌印、佥书,以管理本卫之事。其职掌分理屯田、验军、营操、巡捕、漕运、备御、出哨、入卫、戍守、军器等杂物,称为见任管事。未任事之指挥使、同知、佥事则称带俸差操。出征时,率其属听主帅调遣。清初于少数民族地区土司改设流官后置,为地方行政区划,多仍沿袭明朝于该地区所设之卫,长官为守备。


官署名,隋、唐、宋、元皆置。隋朝卫分左右,掌宫廷禁卫,督摄仗卫。其官有率、副率、长史、司马、录事、功、仓、兵、骑等曹参军,又有直閤将军、直寝、直斋、直后等。见《隋书·百官下》。唐代的卫也分左右,掌官禁宿卫,凡五府及外府皆总制。其官,上将军各一人,从二品;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二人,从三品。见《新唐书·百官四上·十六卫》。宋沿唐制,左右卫置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中郎将、郎将等。见《宋史·职官六》。元代的卫置于中统三年,称武卫,至元元年改称侍卫,八年改为左右中三卫,皆掌宿卫扈从,兼屯田,国有大事,则调遣。见《元史·百官二》。

猜你喜欢

  • 侍郎右选员外郎

    官名。见“侍郎右选郎中”。

  • 四译科

    官署名。清朝礼部主客清吏司所属机构,分办本司事务。参见“主客清吏司”。

  • 女直司

    官署名。金朝置。隶户部。通掌户籍、度支、财赋、仓廪诸务。以主事二员管领司事,秩从七品。人选由举人试进。

  • 宗人府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原大宗正院而置。设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掌皇族属籍,以时修纂玉牒,书宗室子女嫡庶、名封、嗣袭、生卒、婚嫁、谥葬之事。以亲王领之。永乐(14

  • 视流外品

    参见“视品”。

  • 十二公

    即春秋时鲁国的十二个国君,鲁国的国君称“公”。十二公是:隐公、桓公、庄公、闵公、僖公、文公、宣公、成公、襄公、昭公、定公、哀公。

  • 陆军师司令部

    军队指挥机关。北洋政府始置,主官有师长(中将)一人,下设参谋长(上校)一人,参谋(中、少校, 上尉)三人;副官长(中、少校)一人,副官(中,少尉)二人,军法官二人,军需官六人,军医官五人,兽医官三人,

  • 竹使符

    汉代对军队作一般调发的凭信。《汉书·文帝纪》记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初与郡守为铜虎符, 竹使符”。颜师古注:“应劭曰:铜虎符第一至第五,国家当发兵,遣使者至郡合符,符合乃听受之。竹使符,皆以竹箭

  • 文华殿学士

    官名。明朝建文 (1399—1402) 中,改原文华殿大学士而置,一人。品级职掌均未变。

  • 盐铁官

    官名合称,即盐官和铁官,汉置,掌经营盐铁事。《史记·平准书》:“孔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铸旧铁)。”“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孔)僅管天下盐铁……县置均输盐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