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卫
明朝于南京设四十九卫,负责南京防务。其中三十二卫分隶南京五军都督府,十七卫为亲军卫。俱听南京中军都督府节制,领所共一百一十八。各卫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等,与北京卫同。但永乐十八年(1420)后,南京诸卫多调防北京,故南京实有兵力不多。
明朝于南京设四十九卫,负责南京防务。其中三十二卫分隶南京五军都督府,十七卫为亲军卫。俱听南京中军都督府节制,领所共一百一十八。各卫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等,与北京卫同。但永乐十八年(1420)后,南京诸卫多调防北京,故南京实有兵力不多。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拟“智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智威将军”。
明朝南京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之简称。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于北京置六科给事中,而原在南京的六科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六科给事中。设户科给事中二人,以一人管理后湖黄册库,其余五
爵名。春秋战国置。比上卿低一等的卿大夫。《左传·文公六年》: “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史记·乐毅列传》:“乐毅于是为魏昭王使于燕”,“遂委质为臣,燕昭王以为亚卿。”官职爵位次于上卿、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六人。永乐(1403—1424)中,六科自为一署。掌监订礼部仪制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见“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置,长官司隶台大夫一员,掌巡察纠劾之事。别驾二员,分察东都及京师。刺史十四员,巡察畿外。诸郡从事四十员,佐刺史巡察。所掌六条: 一察品官以上理政能力,二察官人贪残害政
官制用语。宋朝用以确定官员俸禄、品秩的阶官。唐朝前期,官员皆依品领俸。代宗大历十二年(777) ,始改以官定俸,自三师、三公至参军、文学博士、录事,月给一百二十贯文至十贯文。中期以后,三省、六部常以他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下统太子内直备身副都督、内直备身五职,内职备身等,掌东宫侍卫。从四品。
见“宣义郎”② 。官名。明代文阶官正七品吏员出身授宣议郎。见《明史·职官一·吏部》。
官场用语。宋朝一至九品文武百官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