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所
县政府的辅助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在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三月开始实行以村为单位的自治,称为“村自治”或“村治”。但村的范围较小,数量较多,由县直接统治村,实非易事,故于县和村之间另设区一级,作为行政辅助机关,各县分设三至六区,各置区公所,设区长一人,酌设雇员一至二人,区警四至十二人。
县政府的辅助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在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三月开始实行以村为单位的自治,称为“村自治”或“村治”。但村的范围较小,数量较多,由县直接统治村,实非易事,故于县和村之间另设区一级,作为行政辅助机关,各县分设三至六区,各置区公所,设区长一人,酌设雇员一至二人,区警四至十二人。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志·刘放传》:“正始元年 (240) ,更加 (刘) 放左光禄大夫,(孙)资右光禄大夫,金印紫绶,仪同三司。”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以示优崇,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 亦常用为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司农寺典农署。
西周时期司徒、司马、司空三官的合称。《盠方彝铭》: “用司六师王行,参有司、司土(徒)、司马、司工(空)。”
官署名。元朝仁宗延祐三年(1316)由梵像局改立,秩从五品,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下,掌绘画佛像及土木刻削工匠。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见“纳言中大夫、下大夫”。
官名。北齐置。见“曲面部”。
唐、宋低级军职名。唐朝员阙,以军健量材差使。宋朝有军头、十将、将虞候、承局及押官等名目。1、军中小校。唐宋军中设此小官。《旧唐书·懿宗纪》:“如本厢本将,今后有节级员阙,且以行营军健量材差置,用酬征伐
见“祗候殿头”。宦官职名。宋置,见“祗候殿头”。
官名。即将作少监,隋炀帝大业十三年(617) 改,唐高祖武德(618—626)初称少匠,玄宗天宝十一载(757) 定名将作少监。官名。隋炀帝一度改将作少监为将作少令。详见“将作监”。
辽朝御帐、亲王及诸军掌旗鼓者,兼掌护卫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