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制置条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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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子司则

    官名。见“司则”。

  • 所长

    官名。清末新设机构以所为名者,其长官称所长。如大理院、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地方审判厅下设看守所,即以所长为长官。详见“看守所所长”等条。

  • 口宣

    官文书名。宋朝皇帝遣使慰问群臣、进贡使者,或有所赐与,由翰林学土撰“口宣”。采用四六句文体,文首多云“有敕”。

  • 山东路都元帅府统军司

    即“山东统军司”。

  • 左藏库副使

    官名。五代置。宋初用为武臣阶官,不领本职。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 改从七品。 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显郎。

  • 五经科

    唐、宋贡举科目名。五经即《周易》、《尚书》、《毛诗》、《礼记》、《春秋》。考其贴经、墨义。宋神宗时罢。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唐宋时为明经科中的一科,五经指《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

  • 山师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山师中士佐官,正一命。

  • 秘书监令

    官名。明洪武中(1368—1398)改秘书监丞而置。掌内府书籍,十三年革。

  • 近畿陆军督练公所

    官署名。清末训练近畿陆军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 (1908) 设。掌督率训练新陆军第一、三、五、六镇。置专司训练近畿陆军各镇事宜大臣一人,督办大臣一人,帮办大臣一人并参议官等。下设兵备处、参谋处、

  • 国民会议事务局

    内务部直辖机构。见“筹备立法院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