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制勘院

制勘院

官署名。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神宗以后置,掌审问判决奉皇帝命令立案推断之事,结案后即罢。


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宋制,官吏犯法或处理特殊案件,皇帝可以随时指定法官组成临时的审判机构来处理,此种机构称为“制勘院”。事毕即行撤销。如庆历五年(公元1045年)有人诬告欧阳修与其外甥女儿有暖昧关系,皇帝派三司户部判官苏安世为制勘官审理此案,审查的结果是并无此事,由于给名人辨明了冤枉,苏安世亦由此名闻天下。

猜你喜欢

  • 判司簿尉

    官名合称。宋朝军巡判官,司理、司户、司法参军,县主簿,县尉,简称判、司、簿、尉。为选人第四等、第七阶。徽宗崇宁二年(1103)重定选人官名,换迪功郎。宋初选人第七阶本官阶的通称。崇宁二年(公元1103

  • 指分

    又称加捐指分。清朝任官方法之一。清制:凡京外月选官,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捐纳章程规定,凡候补官,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谓之指分。

  • 东作坊

    见“作坊”。

  • 弩坊署令

    官名。即弩坊令。

  • 法部侍郎

    官名。清末置,为法部的副长官,见“法部”。

  • 掌函

    杂任职名。唐置,属中书省,员额二十人。

  • 金肃军都部署司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西京诸司之一,控制西夏。

  • 司威仪

    官名。 西周置。 掌礼法仪容。 《簋铭》:“皇祖考司威义(仪), 用辟先王。 ”

  • 县三老

    官名,汉朝有乡三老,掌教化;由乡三老推选出县三老。还有国三老,由皇帝指定。《汉书·武帝纪》:“赐县三老、孝者帛,人五匹;乡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参看“三老”、“国三老”条。乡官名。战国始置,掌

  • 典作都将

    官名。北魏置。掌兴造事务。《魏书·张衮传》: “(张)陵袭爵,后为赤城典作都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