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金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金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金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驿站官吏。为州郡县属吏,东汉三十里一驿,驿置驿吏,掌传递文书。唐也置。唐代李商隐《李义山诗集六·戏题赠稷山驿吏王全》:“绛台驿吏老风尘,躭酒成仙几十春。”县分职吏名。东晋时县有驿吏,主邮驿之事。见《后
见“乐部管理大臣”。官名。清置,即管理乐部大臣。见“乐部”。
科举考试录取时须评定等第,因称应试合格为登第,亦称及第。
宋朝法令、法制文书名。唐朝法令、法制文书有律、令、格、式。德宗时选律学之士,取至德(756—758)以来制敕掇其可为法者藏之,而不名书。宪宗时删天宝(742—756)以后敕为《开元格后敕》。文宗命尚书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客省官员,在左客省使下。官名。辽置,为客省的佐官,地位在都客省、客省使、左客省使之下。见“客省”。
官称。辽朝北面官,辽凡内族、外戚及世官之家犯罪者,皆没入瓦里,成为皇家奴隶,这些人在宫中任职服役,称著帐郎君。辽皇族、外戚世官犯罪家属没官者之称。见“著帐郎君院”。
官署名。南齐置,掌宫城管钥。其长官称丞。见《南齐书·百官志》。
官名。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置,员二人,以待制以上充任,为太常寺次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另设太常少卿领其职。
上林中十池监,即上林十池监,详“上林十池监”条。
官名合称。唐朝州府功、仓、户、兵、法、士等六曹参军事合称。宋朝为州府士、户、仪、兵、刑、工等六曹参军事合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