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官制用语。即以本官兼任、兼行或兼领其他官职。两汉常行其制,如张安世为车骑将军兼光禄勋。南北朝时凡祭祀、奉使等临时委官代行某职,皆曰兼某职,或于正式任命某职之前,先授予兼某职之名义,意即试某职。唐朝,职事官皆带散位,其贝一阶者称兼,本职之外另有职事者亦为兼。高宗永徽(650—655)以后,官员兼职者颇多。唐玄宗时,杨国忠为度支郎,兼领五十余使,任宰相,兼领四十余使。北宋前期,朝官加除三省、台、省、寺、监之官,若新除官品级低于寄禄官,系衔时于新官前加“”字,如某尚书(三品)兼御史中丞(四品)、守司空(一品)兼侍中(二品)若新除官品级与寄禄官同,系衔时于寄禄官前加“”字,如丞郎(四品)任御史中丞(四品),称御史中丞兼某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官员若带两个职事官衔,系衔时官高者在前,官低者在后,中间加一“”字,如左仆射(从一品)兼门下侍郎(正二品)。


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指位秩相等而又各不相同的两官由一人兼任之,但所兼之官一般多职事相近,或其间有一官无实职,故以之兼任他官,如汉代张安世为车骑将军而兼光禄勋,王莽以右将军而兼卫尉。南北朝普遍实行兼任之制,而有时兼任的性质又与“”无异,故由兼任而可被正式任用,如梁范岫,天监三年(公元504年)曾任兵部尚书,参选事,四年即真。唐贞观令,官阶与职事差一阶者为兼,与官阶和职事相当一样,均解除散官。永徽以后欠一阶者或为兼,或带散官,或为守,参而用之。唐有时又有常兼之例,如唐代旧制,岭南节度使常兼五管经略使,至杜祐充使时始不兼。唐以后历代亦均有兼任之制。

猜你喜欢

  • 建康市长丞

    官名。东晋与南朝置建康市长及丞,属丹阳尹,掌建康城中商业贸易之事。

  • 蕃部郎中

    官名。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546)置,为尚书省蕃部长官,掌管诸侯朝觐礼仪。恭帝三年(556)罢。

  • 誊录院

    官署名。又称誊录所。宋朝贡举考试掌管誊录试卷的机构。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始置。举人纳卷后,密封卷头,编写字号,发送誉录院,在宦官监督下,由誊录官指挥数百名书手抄录成副本,再以副本送考官考校定等

  • 殿庭仪礼司右司副

    官名。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置,一人,正八品。详见“殿庭仪礼司左司副”。

  • 户部五科

    明初户部分司之制。洪武六年(1373)于户部下置,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共五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唯总科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八年,因事务繁剧,每科设尚书、侍郎各一人,

  • 右骁卫府

    即唐朝十六卫之右骁卫,高宗龙朔二年(662)除府字。

  • 安和署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礼部仪凤司,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掌乐工调音律及部籍更番事。置署令、丞、管勾各二员。官署名,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始置,秩正七品,后升为从五品。

  • 华文阁直学士

    见“华文阁”。官名,宋宁宗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置。位在学士下待制上,为贴官。只供侍从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华文阁学士”条。

  • 秀才科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自汉代至南北朝,秀才为察举的科目之一。隋代以秀才为最高科目,《旧唐书·杜正伦传》说:“隋仁寿中与兄正玄、正藏俱以秀才擢第。隋代举秀才止十余人,正伦家有三秀才,甚为当时称美。”唐以秀才

  • 东省

    ①东晋南朝“散骑(集书)省”别称。②唐朝“门下省”别称。南齐对于集书省的别称。详见“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