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大理丞”。官名,北齐于大理寺卿、少卿之外置大理寺丞,为卿的佐官。隋初沿置,炀帝时改为勾检官,与大理寺正分判狱事。唐代复为大理寺丞,员额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其断罪不当,则由
官名。辽置,见“南院都统军司”。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积庆宫长官,总理积庆宫军民之政。下设副使、太师、太保、侍中等职。
官署。西夏佛教学术与教育机构,传扬戒、定、慧三学。设百官法士。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牙爪之吏,也写作“爪牙之吏”,义即“得力之吏”犹言“手足之吏”。《史记·酷吏列传·义纵传》:“朱强、杜衍、杜周为纵牙爪之吏。”
官名。北宋前期,择常参官兼大理正、京官兼大理丞,皆称为详断官。掌断天下所奏狱案。神宗元丰元年(1078),刑部置司掌大辟狱,以天下奏案及大理寺断案归之,改为刑部详断官。元丰(1078—1085) 改制
官制用语。指北魏时因战事胜利、新帝即位或立太子等而晋升全部或一部分官员的品阶。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仆寺厩牧署,设丞。
官名,东汉置,即灌谒者,详“灌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