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
明、清时太监的通称。
明、清时太监的通称。
官名。隋朝光禄寺掌醢署次官,置二员,从九品下。唐朝沿置,正九品下。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明洪武八年(1375)改光禄寺为光禄司,置为掌醢署次官,一员,从七品,三十年复光禄寺,仍为署丞不改,增为四人。
冒用尊号。《春秋经·哀公十三年》: “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杜预注: “夫差欲霸中国、尊天子,自去其僭号而称子,以告令诸侯。故史承书之。”官制用语。1、与当时帝王对抗而自称帝王者,站在当时帝王的立场
州郡长官的泛称。州牧和郡太守的合称。详“牧”和“太守”条。《后汉书·周景传》:“景初视事,与太尉杨秉举奏诸奸猾,自将军牧守以下,免者五十余人。”《汉书·翟方进传》:“如陈咸朱博……皆京师世家,以才能少
官名。宋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郡守尊称,即 “明府君”汉朝三国皆然。《后汉书·张湛传》:“明府位尊德重,不宜自轻。” 李贤注:“郡守所居日府,府者尊高之称。”上下,朋友之间均可用。至唐朝,为县令俗称,明清为知县别称。1、汉朝对郡太
清代优礼大臣的方式之一。见“加顶带”。
行征西将军和行征西将军事,都是代行征西将军之职事,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孝和帝纪》:“烧当羌寇陇西,杀长吏,遣行征西将军刘尚……讨破之。“《后汉书·窦融列传》:“宪独不受封,遂将兵出镇凉州,以侍中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 (586) 始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考功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 复旧,员一人,从六品上,为尚书省吏部考功司副长官,位郎中下,分掌外官考课之事,太宗贞观(627—6
见“八卫”。
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参见“员外散骑侍郎”。散官名。晋武帝时始置员外散骑侍郎, 常侍从皇帝, 北魏沿置。北周设左右员外侍郎以为散官,秩正三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