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全国烟酒公卖局

全国烟酒公卖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五月三十日公布的《全国烟酒公卖局暂行章程》和《全国烟酒公卖暂行章程》的规定,全国烟酒公卖局管理全国烟酒公卖事务。设总办、会办各一人,局内置文牍处,设文牍主任员二人,下辖三科:第一科,掌办法制、考核、稽查、财务、统计等;第二科掌办烟草公卖与捐税;第三科掌办酒类公卖和捐税。每科设科长一人,科员一至二人,办事员若干人。各省得酌置产销情形分区设置分局;分局在所辖区内分别地点,组织公卖分栈,招商承办。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二月改设专署,六年(公元1917年)七月二十五日,裁撤专署,仍在财政部内设全国烟酒公卖局办理,并直辖各省公卖局。同年九月公布《全国烟酒公卖局暂行章程》,仍设总办、会办各一人;置文牍处,设主任一人,下辖三科:第一科掌办稽查、调查;第二科掌办主要北方各省税务;第三科掌办主要南方各省税务。三科共设科长三人,科员十六人,调查员、办事员各若干人。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一月,又改为“全国烟酒事务署”,见该条。

猜你喜欢

  • 掌医署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由典医署改立,秩从五品,隶徽政院。武宗至大元年(1308),升掌医监。

  • 光禄寺督催所

    光禄寺内部机构名。清置,由堂官酌派各署司员管理,无定员。掌催办文书,每半月将已办与未完结情况呈报堂官备查。

  • 中署

    ①官署名。东汉灵帝(168—189)置,积蓄私藏,收天下之珍,以宦官掌之。三国魏沿置,以中署监为长官。南朝宋后废帝(473—477)初,省御府而置,隶少府所统右尚方令,掌作御刀、绶剑及诸玩好器物。南朝

  • 左酒

    官名。战国周王室置。掌酒政。《增订洛阳金村古墓聚英》第一四图·1银铫刻铭:“左受工、中府,左酒。”

  • 医全郎

    阶官名。金朝太医二十五阶之第二十阶,秩从八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八品上,称医全郎。见《金史·百官一》。

  • 详刑少卿

    官名。即大理少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670) 复名大理少卿。参见“大理少卿”。

  • 邮传部承政厅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承办机密,考核司员,筹核经费,典守部库等事宜。置左、右丞各一人掌厅事,并设佥事二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小京官二人。

  • 行大司空事

    代行大司空职事。《后汉书·邳彤传》:“建武元年,更封灵侯,行大司空事。”大司空,掌工程建筑,详“大司空”条。

  • 清商帅

    女官名。南朝宋后宫置,五品,无定员。掌清商乐。见《宋书·后妃传》。

  • 司刑少常伯

    官名。即刑部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刑部侍郎。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侍郎为司刑少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参看“刑部侍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