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
周朝行政组织。五百家为一党。《周礼·地官·大司徒》: “五族为党”。郑玄注: “党,五百家。”
周朝行政组织。五百家为一党。《周礼·地官·大司徒》: “五族为党”。郑玄注: “党,五百家。”
官名。三国魏置。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定为八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变。北齐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八品。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帅军征伐。《三国志·魏书·田豫传》:“遂转豫为汝
官名。西汉置,属右扶风,员一人,有丞,掌内史右地水利事务。官名,汉置,属右扶风,掌池沼灌溉、保护河渠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历代多有此制,如《明史记事本末》卷二八记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赐宴温州何渊于廷,以招隐诗赐之。”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置,员四人,掌推鞫狱事。
官名。详见“东园局”。官名。北齐光禄寺所属有东园局丞,掌管丧葬用具。
官署名合称,周置,即九个掌财货的官署。《史记·货殖列传》:“其后齐中衰,管子修之,设轻重九府。”注:“《正义》:《管子》云‘轻重’谓钱也。夫治民有轻重之法,周有大府、玉府、内府、外府、泉府、天府、职内
官名。隋高祖开皇二年(582)始置,为宫廷女官,掌宫中礼仪起居,视从九品。炀帝时改从五品,为尚仪局长官,二人。下设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四司。唐朝改正五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
吏名。元朝置,各县衙及录事 司皆设一人,为诉讼人写状词。成宗大德五年(1301)规定从籍记司吏中选取,任期一年,轮流担任。元代官府中替诉讼人书写状词的人员。设于县衙与录事司,员额各一人。其初由官员的梯
即“牙书”。
官名。三国魏太子属官。荀闳曾任此职。亦称太子文学。官名,也称太子文学,为太子的文学侍从官。三国魏置,荀闳曾任此官。参看“太子文学”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