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殿试
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省试合格待赴殿试举人,遇皇帝居丧,或其即位后第一次取士,则特准免殿试,直接诣殿参加唱名。南宋初,边远地区礼部正奏名举人难以赴试者,亦免殿试,赐同进士出身。
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宋制,遇皇帝即位后第一次开科取士,或遇皇帝居丧,特准免予殿试,直接在殿前参加唱名仪式,以礼部试的等第为最后确立的等第,并依此拜谒授官。又南宋初,边远地区应礼部试的正奏名应试人因赴试不及者亦免予殿试而赐以同进士出身,此种情况当属战乱时期的特殊规定。
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省试合格待赴殿试举人,遇皇帝居丧,或其即位后第一次取士,则特准免殿试,直接诣殿参加唱名。南宋初,边远地区礼部正奏名举人难以赴试者,亦免殿试,赐同进士出身。
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定。宋制,遇皇帝即位后第一次开科取士,或遇皇帝居丧,特准免予殿试,直接在殿前参加唱名仪式,以礼部试的等第为最后确立的等第,并依此拜谒授官。又南宋初,边远地区应礼部试的正奏名应试人因赴试不及者亦免予殿试而赐以同进士出身,此种情况当属战乱时期的特殊规定。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总制四人,官阶为职同军帅,为总制处理文书事务。
见“诏”①。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三十日临时执政府公布的《淞沪市自治制》和《凇沪市区督办署官制》的规定,淞沪市区督办由临时执政特任,办理市区内国家行政事务,并监督市自治事务;副
流外官品级,自勋品至九品,共九级,唐朝用为诸司令史、赞者、典谒、亭长、掌固等吏职。
满语官名。汉译为“大学士”。
官名。辽朝置,为东京都虞候司长官。
官名。清朝銮仪卫长官。初名“总理銮仪卫事内大臣”,顺治九年 (1652) 改此称。额设一人,无专员,以满、蒙王公大臣兼授,正一品。掌卫之政令。
使职名。金朝勋臣死后,皇帝派官员担任送丧柩车的执引前导,称发引使。
即“右侍伯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三农九谷稼穑之政令。下设司农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