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引莫贺咄
官名。北室韦部落渠帅。
官名。北室韦部落渠帅。
官名。清末资政院高级筹办官员,正二品。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9)置。四人,特简。掌协理资政院开办事务。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六品下,二十三年改为七品上。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列为十武将军之一,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
官名。见“审官院”。
谓除去头巾,换戴官帽。指初仕。亦作“释巾”。《后汉书·韦著传》:“诏书逼切,不得已,解巾之郡。”李贤注:“巾,幅巾也。既服官冕,故解幅巾。”《陈书·儒林·沈洙传》:“解巾梁湘东王国左常侍。”做官。摘掉
官名。秦置治粟内史,掌国家钱谷财货等财政收支、汉初沿置,至景帝后元年 (前143)更名大农令。省称“大农”。秩中二千石,有两丞。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更名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改漕运司为都漕运司。后分设京畿、江淮、济州三都漕运使司。二十五年,京畿都漕运使司分置内外二司,内司仍旧名,外司称都漕运使司,于河西务置总司,临清置分司,领接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为左都候副职,秩三百石。助令掌剑戟士,领员吏二十八人,卫士三百八十三人,徼巡宫中。官名,东汉置,属卫尉,掌佐左都候主剑戟士巡逻宫中等事,有属吏二十八人,卫士三百八十三人。见《后汉
官名。即祠部员外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祠部员外郎。
官名。清末各省劝业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节制并由农工商部、邮传部考查。掌全省农工商矿及各项交通事务(大员特办者除外)。设公所为衙署。
吏名。元朝官府中任抄写案牍等事的见习吏员。无俸禄。见习吏名。元置,在官署中任抄写案牍等事,无俸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