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关监督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顺治二年(1645)设,为九江榷关之主官。关署位于九江府城西郊。掌收盐茶竹木之船料及牲畜税。乾隆四年(1739)改由广饶九南道兼充。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顺治二年(1645)设,为九江榷关之主官。关署位于九江府城西郊。掌收盐茶竹木之船料及牲畜税。乾隆四年(1739)改由广饶九南道兼充。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拟正”。
官名,东汉置,为郡县尉曹副长官,掌佐尉曹掾转运卒徒。
同“内城巡警总厅巡查所”,参见该条。
见“资(1)”。
清朝国家银行。光绪三十一年 (1905)设。经理存款放款,买卖荒金荒银,汇兑划拨公私款项等银行业务。总行设北京,各大商埠设分行。置总办一人,副总办一人,由政府派充。理事四人,监事三人,由股东会选任。三
官吏隔宿办理公务。喻官风拖沓。《商君书·去强》: “以日治者王,以夜治者强,以宿治者削。”
官名。亦称“尚茶”。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员役。顺治元年(1644)设,共十七人,隶于总领。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雍正元年(1723)定授三等侍卫三人,蓝翎侍卫四人,称“茶上侍卫”。乾
官名,即牧师苑令,详该条。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年(1651)改内官监仓设。以监督为主官。下设经承等吏员。贮藏岁入漕、白二粮,供给蒙古王公、喇嘛、来京蒙古人员、觉罗学教习、太监、匠役等人粮米,以及祭祀造酒用米及工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中政院。仁宗延祐六年(1319),由御位下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改立,掌皇后所属怯怜口民匠五千余户。置翊正令五员,正三品;丞四员,正四品。下辖两提举司、一提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