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战国置。都大司马副佐,掌都邑军事的高级军吏。 《古玺汇编》第五号: “杫都左司马。”
官名。隋置,见“诸津署”。
官名。北魏置,为中央机构低级办事官员,各局皆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当时还没有散臣督事。
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又称征税科。见“征税部”。
唐朝大理寺官员被超擢他官所出犒酬本寺同僚之资。李肇《唐国史补》卷上:“韩令为宣武军节度使,张正元为邕管经略使,王崇为寿州刺史,皆自试大理评事殊拜。本寺移牒醵光寺钱,相次而至,寺监为荣。”
官职等级。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改原九品制,在十八班及流外七班之下,设三品蕴位,以授流外官。其中包括著作正令史,集书正令史至晋安练葛屯主等官。授予寒士与寒人。
监狱名,汉置,属黄门署,因在宫省北面,故称北寺,掌监禁、审讯将相等大臣。北寺狱,又名若卢狱,也简称若卢。《后汉书·孝桓帝纪》:“十一月壬子,德阳殿西閤、黄门北寺火,延及广义、神虎门。”《后汉书·章帝八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 (1277),置司龙兴路(今江西南昌),监治龙兴、吉安、瑞州、袁州、临江、抚州、江州、南康、赣州、建昌、南安等路。隶江南行御史台。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即羽书。皇帝征召军队的一种文书。上插鸟羽,表示紧急,必须尽快传递。《汉书·高帝纪》:“吾以羽檄征天下兵,未有至者。”颜师古注: “檄者,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用征召也。其有急事,则加以鸟羽插之,示速疾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朝会典礼。世宗大定元年(1161)改为侍仪局。设使、副使领局事,秩从六品、从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