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龙场
即今四川西充县西北鸣龙镇。清光绪 《西充县志》 卷2: 鸣凤场在 “治北七十里”。
即今四川西充县西北鸣龙镇。清光绪 《西充县志》 卷2: 鸣凤场在 “治北七十里”。
俗称石塔。在今河北赵县城内。北宋景祐五年 (1038) 由赵州人王德成建。原为开元寺建筑之一。寺已毁。现仅存经幢。全部用石料叠砌而成,共七级,高16.44米,是我国现存石经幢中最高的一座。造形秀美,雕
资水在湖南益阳市及益阳县附近之地称益阳江。《水经· 湘水注》: “湘水左会清水口,资水也,世谓之益阳江。” 又 《水经·资水》: 资水 “又东北过益阳县北,又东与沅水合于湖中,东北入于江也”。郦道元注
在今福建长汀县城乌石山。《清一统志·汀州府》:云骧阁“在长汀县城上东南隅。上接龙山,下瞰龙潭,左有飞来石。旧名清阴阁,亦曰集景楼,又名双清阁。宋建。绍兴间刘乔改今名”。1929年3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
随开皇五年 (585) 置,属黔州。治所在今贵州思南县北。《元和志》 卷30涪川县: “取涪水为名。” 大业初属黔安郡。唐初属务州,贞观十一年 (637) 移治今思南县,为费州治。五代时废。古县名。隋
唐武德四年 (621) 置,治所在郁平县(今广西贵港市)。贞观八年 (634) 改为贵州。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治郁平县(今广西贵港市)。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一带。贞观八年(634年)改
①即今广东翁源县西南之滃江,为北江支流。《汉书·地理志》 桂阳郡浈阳县注: “应劭曰:‘浈水出南海龙川,西入秦 (溱)’。” 《水经·溱水注》: “溱水出 (浈阳) 峡,左则浈水注之。水出南海龙川县,
1914年改清江县置,属贵州镇远道。治所即今贵州剑河县。1923年直属贵州省。剑河县城位于沅江支流清水江南岸。清水江亦名剑河,故县以剑河为名。在贵州省东部、清水江中段。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面积20
北周保定二年(562)置,为开光郡治。治所在今陕西榆林市东北安崖乡附近。后属抚宁郡。虽属雕阴郡。唐属银州。北宋废。北周保定二年(562年)置,治今陕西省佳县西北。为开光郡治。后属抚宁郡。隋开皇三年(5
即忠路土司。今湖北利川市西南忠路镇。民国时有县佐驻此。
金大定二十二年(1182)升宁海军置,属山东东路。治所在牟平县(今山东烟台市东南宁海镇)。辖境相当今山东省大姑河以东地区。元初属益都路,至元九年(1272)直属中书省。明洪武初省牟平县入州,属莱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