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帕克和卓麻札[墓]
即阿巴和加麻札。俗称和卓坟。在今新疆喀什市东北十里。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及其家族的墓地。始建于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后迭经改建、扩建,规模宏大。整个墓地由陵墓、礼拜殿、讲经堂和门楼组成,陵墓为主体,其四角各有一圆形立柱半嵌在墙内,墓顶呈穹窿形。陵墓高约26米,全部用绿色玻璃砖贴面,表现了维吾尔族传统建筑的特色。
即阿巴和加麻札。俗称和卓坟。在今新疆喀什市东北十里。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及其家族的墓地。始建于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后迭经改建、扩建,规模宏大。整个墓地由陵墓、礼拜殿、讲经堂和门楼组成,陵墓为主体,其四角各有一圆形立柱半嵌在墙内,墓顶呈穹窿形。陵墓高约26米,全部用绿色玻璃砖贴面,表现了维吾尔族传统建筑的特色。
元至元二十一年 (1284) 改高邮路置,治所在高邮县 (今江苏高邮市)。辖境相当今江苏高邮、兴化、金湖、宝应等市县地。明洪武元年 (1368) 改为高邮州。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改高邮路置。治高
即今湖北应城市西北巡检镇。《方舆纪要》卷77应城县: 崎山镇在 “县北二十五里。以在崎山下而名”。明置巡司于此。
在今云南蒙自县东九十里。《明一统志》卷86临安府: 羡裒山 “上多石笋,绝顶平地千顷,中有三池,水草四时不枯竭,最宜牧放”。
清置,属蓟州。即今天津市蓟县南三十里上仓镇。
①五代周显德五年 (958) 置,为通州治。治所即今江苏南通市。北宋天圣元年 (1023) 为崇州治。明道二年 (1033) 复为通州治。元至元十五年 (1278) 为通州路治,后复为通州治。明洪武初
即今四川甘洛县西北田坝镇。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置田坝土千户。
清乾隆十八年(1753)设,属蒙古科布多。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乌布苏省乌布苏诺尔湖南。
唐天宝元年 (742) 置,治所在新秦县(今陕西神木县北十里)。辖境相当今陕西神木县地。乾元元年 (758) 改为麟州。唐天宝元年(742年)以麟州改置。治新秦县(今陕西神木县北)。辖境相当今陕西神木
即今江西泰和县西北禾市镇。《方舆纪要》卷87吉安府泰和县:旱禾镇在“县西五十里。亦曰旱禾市。有巡司,元至正中置,明洪武十四年革。十五年复故”。
元至元十四年 (1277) 升桂阳军置,属湖广行省。治所在平阳县 (今湖南桂阳县)。辖境相当今湖南桂阳、蓝山、嘉禾、临武等县地。明洪武元年(1368) 改为桂阳府。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桂阳军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