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燃犀温峤”。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28:“温峤至牛渚,燃犀照诸灵怪。”
五刑:秦以前指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刑法。 五刑的律例有三千条,其中罪行没有大过不孝的。 古代认为子女不孝是罪大恶极。语出《孝经.五刑章》:“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资治通鉴.梁
《后汉书.公孙述传》:“述恃其地险众附,有自立志,乃使其弟恢于绵竹击宝、忠,大破走之,由是威震益都……于是自立为蜀王,都成都。”“建武元年四月,遂自立为天子,号成家。”东汉初,公孙述凭仗蜀地之险,聚众
源见“东陵瓜”。谓前朝遗民。北周庾信《周大将军怀德公吴明彻墓志铭》:“霸陵醉尉,侵辱可知;东陵故侯,生平已矣。”
《管子.版法解》:“天覆而无外也,其德无所不在。”后以“兼覆”称恩泽广被,无所遗漏。《荀子.王制》:“五疾,上收而养之,材而事之,官施而衣食之,兼覆无遗。”《周书.黎景熙传》:“臣闻宽大所以兼覆,慈爱
敷(fū夫):够;足。此典是边宝泉提出清光绪年间的财政收入不够支出。边宝泉(?-1898年),字润民,镶红旗汉军人。同治二年(1863年)进士。同治十一年(1872年)任浙江道监察御史,上奏弹驳李鸿章
再三熏香沐浴,形容对人的礼遇和尊重。《国语.齐语》:“(鲁)庄公将杀管仲,齐使者请……于是庄公使束缚以予齐使,齐使受之而退。比至,三衅三浴之。”韦昭注:“以香涂身曰衅,亦或为熏。”唐代韩愈《答吕毉山人
《世说新语.简傲》:“王子猷作桓车骑骑兵参军。桓问曰:‘卿何署?’答曰:‘不知何署,时见牵马来,似是马曹。’桓又问:‘官有几马?’答曰:‘不问马,何由知其数!’又问:‘马比死多少?’答曰:‘未知生,焉
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盛文肃公丰肌(一作肥)大腹,而眉目清秀,丁晋公疎瘦如削,二公皆两浙人也,并以文辞知名于时。梅学士询在真宗时已为名臣,至庆历中,为翰林侍读以卒。性喜焚香,其在官舍,每晨起将亲
马的牙齿随年龄而添换,故看马齿就可知马的年龄。《谷梁传.僖公二年》:“荀息牵马操璧而前曰:‘璧则犹是也,而马齿加长矣。,”后遂以“马齿长”自谦年岁徒增。参见“马齿徒增”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