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若要不知,除非莫为〕。其他 要想不让别人知道,除非自己不做不说。比喻只要作了坏事,终究是要暴露的。语本汉·枚乘《上书谏吴王》:“欲人勿闻,莫若勿言;欲人勿知,莫若勿为。”《三侠五义》71回:“俗言
同“荆钗布裙”。《剪灯馀话.长安夜话录》:“怡怡伉俪真难保,布服荆钗有人悦。”
源见“乌鹊填桥”。喻指撮合婚姻的媒妁。明张景《飞丸记.谏拒脱簪》:“有女玉英……喜他温柔聪慧。虽然屏选无人,毕竟填河有鹊。”
南朝 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排调》载:东晋谢安隐居东山,怀远大志向,后为大将军桓温召为司马。有送草药于桓温者,中有远志。桓温问谢安:远志又名小草,何一物二名?在座的郝隆应声答道:这容易理解,隐山中称远志
衣食等安定生活的东西,一定分给别人。 表示在位者关心下属、群众的生活。语出《左传.庄公十年》:“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唐.陆贽《奉天请罢琼林大盈二库状》:“器用取给,不在过丰,衣食所
源见“纳污藏疾”。谓容纳污秽之物。比喻包容坏人坏事。清冯桂芬《上制洋器议》:“日本蕞尔小国耳,尚知发愤为雄。独我大国,将纳污含垢以终古哉?”《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论粤民谋抵制日货事》:“朝廷惧两
同“蔡琰辨琴”。明沈鲸《双珠记.二友推恩》:“幼通律吕,效蔡女之知弦;长好词章,轻谢娥之咏雪。”
语出《论语.八佾》:“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谓对以往的过错不再责备。《明史.贵州土司传.贵阳》:“令还侵地,不咎既往,已属国家宽大。”清 薛福成《庸庵笔记.史料一.咸丰季年三奸伏诛》:“此后
源见“蒲柳姿”。对未老先衰的感慨。清蒲松龄《赠刘孔集》诗:“无复濠梁兴,空存蒲柳悲。”
《后汉书.李膺传》:“李膺字元礼,颍川襄城人也……转护乌桓校尉。鲜卑数犯塞,膺常蒙矢石,每破走之,虏甚惮慑。以公事免官,还居纶氏,教授常千人。”东汉.李膺字元礼,因事免官,便回到颍阳(即纶氏)去教书。